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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城县司法局打造法治宣传教育“武城品牌”

  今年以来,武城县司法局按照县委、县政府的统一部署,坚持把落实“谁执法谁普法”普法责任制作为主要抓手,以构建全覆盖普法工作体系为引导,以“法律六进”活动为载体,积极探索法治宣传教育转型升级、提质增效之路,着力打造法治宣传教育的“武城品牌”,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。
  围绕中心工作 法治宣传教育“全方位”普及
  紧紧围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。把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九大会议精神,作为法治宣传的首要任务。在全县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教育,连续三年在“12·4”国家宪法日期间,组织全县60余个执法、司法单位开展上街宣传、公务员普法考试、宪法知识竞赛、主题演讲等活动,普及宪法知识,弘扬宪法精神。
  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。围绕建设协同发展先行区战略,在经济升级转型、环境保护、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领域,印制法律法规汇编2500套,免费为相关部门单位发放。着眼于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,整合法律服务资源,与县总工会结合,在德百综合体项目、鲁权屯镇商会、中椒英潮公司、古贝春集团等重点企业开展集中法律宣传活动9次、法律讲座3次。着眼于生态文明建设,组织基层法律顾问开展畜禽养殖、禁止焚烧秸秆、防治大气污染等专项法律宣传活动30余次。深入我县蒋官屯、沙东村棚改一线开展法治宣传,发放宣传资料1600份,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0余人次,依法化解拆迁纠纷20余次。
  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。组织开展“一周一主题,每月一特色”的保障民生系列普法宣传活动,依托重要节点和重大节日,联合相关部门开展“妇女维权法治宣传周”“青少年法治宣传周”“保护知识产权法治宣传周”“税法在身边宣传周”“消费者权益保护月”“环境保护月”“综治宣传月”“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”“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月”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,在全县形成了崇尚法治的浓厚氛围。
  突出重点对象 法治宣传教育“多领域”深化
  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。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《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》,以制度确保刚性学法。加大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力度,把宪法法律学习列入全县各级党委(党组)中心组学习内容,列入党校必修课,每月组织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治讲座。组织全县21名新任 “一把手”开展法律知识考试,不断健全完善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。
  强化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。组织编写了1万册《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》,与县教育局联合,为全县中小学校配备法制副校长,确保学校法治教育计划、教材、课时、师资“四落实”。指导全县中小学生背诵“普法三字经”,开展“模拟法庭”、主题班会、小报设计比赛等活动,形成了寓法治教育于教学活动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模式。建立青少年法律维权站27个,强化学校、家庭、社会“三位一体”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。与县检察院联合,在中椒英潮公司建立青少年观护帮教基地,加强对社区服刑的未成年人、闲散青少年、留守儿童等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法治教育和帮扶。
  强化其他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。结合县委、县政府的中心工作,突出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,提高依法经营、依法管理的能力;加强对农民工、被拆迁户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,引导他们依法维权,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。
  拓展阵地载体 法治宣传教育“多渠道”渗透
  全面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。坚持将法治教育与德治教育紧密结合,大力完善法治宣传教育设施,投资60余万元,在贵都广场建设高标准的县级法治文化广场;全县各镇街区建成镇级法治文化街道9条,法治文化广场9个,村(社区)普法宣传栏285个,实现了法治文化阵地的全覆盖。各执法、司法单位积极承担自身的普法责任,有力地推动了法治宣传工作的开展。在县电视台开设《法治武城》栏目,定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以案释法,充分发挥“贝州大讲堂”、“党员固定活动日”等平台作用,邀请法学专家授课,扎实开展法治理论宣讲。
  全面推进“互联网+法治宣传”。加强普法网络集群建设,开设了以两微平台为引领,今日头条、天天快报、网易新闻、澎湃问政四大客户端为基础的“武城司法”网上宣传矩阵,今年来共发布普法信息150余条,点击量达30余万次。与德州广电公司合作研发“智慧法务”平台,搜集整理了50余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供群众查阅,在平台中还增添了法治微电影、法治动漫、法治讲座、法治专题片等多元素普法宣传资料,满足不同阶层的学法需求。建立法治宣传“订单式配送”模式,在约定的时间,通过“智慧法务”远程视频会议功能,邀请专业法律服务人员“送法到家”。
  全面推进法治创建活动。紧紧围绕保障社会公正、促进社会诚信、维护和谐稳定“三大重点任务”,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活动。截至目前,全县共有“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(社区)”2个,“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(社区)”3个,国家级法治教育基地1个,省级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1个。